导读:媒体:嫖娼合法化论调当休矣 争议真相简直令人始料未及!再从自由平等的权利观看,人类社会永远在追求自由、平等,但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嫖娼是用金钱换取性服务,性服务提供方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由,交易双方地位也不可能平等。卖淫嫖娼过程中的“你情我愿”只是表象,性剥削甚至压迫才是本质。所谓“性自由”
近日警方就某公众人物嫖娼所发布的情况通报,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随后,从警方通报合不合法,到隐私权要不要保护,公众人物该不该就此“一棍子打死”等各种观点产生了激烈碰撞,而“嫖娼合法化”的旧调也被重新谈论起来。
所谓“嫖娼合法化”,即意味着让卖淫嫖娼活动经法律许可,成为一种被社会认同的特殊“服务”行业。赞成者的理由归结起来无非有三:一是“嫖娼合法化”可以解决男性必要的生理需求,有助于减少性犯罪;二是嫖娼本就“你情我愿”,没必要上升到违法层面;三是域外一些国家允许性交易合法化,这样做是“顺应潮流”。这样的理由看似合理,却实在经不起仔细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