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晨集团被罚款5360万 究竟是怎么回事?9月16日晚间,金杯汽车(600609 SH)发布公告称,9月15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出具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对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对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对叶正华、刘鹏程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同富、邢如飞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池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杨波、东风、刘学敏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高新刚处以8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祁玉民和阎秉哲均曾担任华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据“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6月19日消息,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而在今年6月28日,已半年未更新的华晨集团微信公号发文称,阎秉哲不再担任华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由沈铁冬接任。
金杯汽车方面表示,本次中国证监会对华晨集团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会对金杯汽车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华晨集团及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资产公司目前尚处于重整过程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间接持有金杯汽车约2.43亿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18.53%。
同日,华晨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申华控股(600653.SH)也发布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年底开始,华晨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但历时近十个月后重整结果仍未出炉。就在9月7日,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均发布公告称,收到华晨集团及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晨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公告的通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日。
该公告显示,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集团重整的全部计划和方案,华晨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自2021年以来,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与华晨集团已无业务和资金往来。
在此之前,有媒体报道称,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大会,通过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成立债权人委员、宝马中国收购“中华”汽车资产等三项议案,且宝马中国收购“中华”汽车资产的金额为16.33亿元。
对此,宝马中国相关负责人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求证时表示:“在辽宁省和沈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宝马集团在过去18年中与华晨集团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对于宝马而言,辽宁省和沈阳市已成为中国关键的创新和生产基地,也是我们未来在中国取得成功的基石。”
“我们希望以实际行动支持华晨集团的重组,并致力于进一步拓展我们在辽宁省的业务。我们希望使用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不过,该项目仍在有关部门的审批过程中。我们目前无法提供详细信息敬请理解,更多信息将在稍后时间发布。”上述宝马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9月16日收盘,金杯汽车股价下跌1.45%,收于6.11元/股;申华控股股价下跌1.43%,收于2.0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