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剖腹产成植物人 医院判赔31万 原因竟是这样实在太悲剧!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鉴定结果确认:被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无责任,蒋叶要求该院承担责任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而被告三二〇一医院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最后判决三二〇一医院承担蒋叶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 7万余元。
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的蒋叶(化名),今年26岁。2017年初,蒋叶怀孕了,于是,蒋叶在母亲张女士的陪同下来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江路46号的三二〇一医院做了妊娠检查,检查结果为:怀孕体征一切正常。
基于对这家医院的信任,2017年10月11日,蒋叶来到这家医院待产,经妇产检查后确认符合分娩条件,但该医院的医生却强烈要求蒋叶采用剖腹产的方式生产,于是,蒋叶和家属只好同意。
在当天中午的12时左右,蒋叶被推进手术室实行剖腹产手术,下午1:33分,蒋叶剖腹产下了1名男婴。蒋叶夫妻喜得贵子,自然是非常高兴。然而,蒋叶夫妻根本没有料到厄运即将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