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群众利益成为廉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
群众利益成为廉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学习总结范文一: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强调,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但一些人对主体责任的理解比较片面,认为主体责任仅仅指单位集体的责任,与个人无关。此外,还存在对责任内涵、问责标准、责任形式认识不清的问题,有必要予以辨析。
就责任的归属主体看,党委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这里强调的是集体责任。但党委作为一个集体人格由党委班子成员组成,其承担的职责通过党委组成人员来行使。党委组成人员包括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有着不同的职责分工,除了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还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会议和其他形式行使集体职权。这样,党委组成人员在各自承担一定责任的同时,又根据不同的分工和责任,分别承担属于自己的一份集体责任。在这种“一岗双责”中,尤其需要强调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因此,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会导致主体虚位问题。如果出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失职等情况,需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就不能以集体名义搪塞敷衍。
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内涵,既包括有关主体必须履行的职权和义务,也包括对职权履行结果的责任承担。有权必有责,权责相适应。这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方面,党委作为一个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另一方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要纳入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于履职不力的情况应启动问责程序。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偏重于抓经济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得不紧,甚至有的地方纪委也承担起招商引资任务,偏离了监督职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不能只看经济指标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反腐败职责切实履行。
就问责标准看,判断主体职责的履行是否到位、是否需要追究责任,既要对有关主体履职行为进行考核评价,也要结合履职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评判。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其目的是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政治生态。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遏制腐败效果不佳。因此,考核评价除了要考查履职程序和实际作为,还应结合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结合违纪违法案件的多少和腐败程度的轻重来综合判断。
就责任形式来说,既包括政治责任,也包括法律责任。党纪严于国法,是进行主体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但也应注意,不能以党纪代替国法,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对于不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要依据党内规章制度进行问责;违反国家法律的,还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交由司法机关查办。
最新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学习总结范文二: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