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廊坊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女职工在妊娠期
一、廊坊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对本条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制定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形: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备案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异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的。
5.参保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
6.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廊坊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正常生育住院的病人请携带
1、《生育保险住院申报表》
2、医疗保险
3、医疗卡(IC卡)在自己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等级住院,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不再到保险所办理手续。
(二)因医疗保险证、医疗卡不能使用的,提交一下材料到保险所报销:
1、原始收据(即发票、票据)
2、诊断证明书
3、住院治疗费用明细单(清单,请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首页、出院记录小结)
5、小儿出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明后返还)
注:以上材料请到医院索取
6、《生育保险住院申报表》、医疗证、医疗卡(IC卡)
7、请于出院后60天之内,在每月1号到10号间将以上材料送到保险所,否则不予受理。
三、廊坊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记者联系到廊坊市人口和计生委,据了解根据新修正后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廊坊将落实河北最新婚产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