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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漯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工资调整

导读:据悉,漯河市区执行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舞阳县、临颍县执行二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小时最低

据悉,漯河市区执行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舞阳县、临颍县执行二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

2018年关于漯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工资调整

记者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据介绍,该调整方案适用于漯河市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上述理由克扣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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