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学院201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做好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湖北
关于做好湖北师范学院2015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做好201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湖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5级本科生,其它年级的学生一律不予转专业。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从外校转入者等不能申请转专业。
3、不能转入比录取时批次高的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的专业不能互转;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按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专科学生不能转入本科。
4、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只能在所属学院内部互转。
二、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获得省级以上与特长相关的奖励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转专业有利其特长发展或个人发展;
2、学生入校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校者,经校卫生科或者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确有特殊原因,在原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转入其他专业能完成学业;
4、在校一年级第一学期在本专业所学的各门课程成绩都在及格以上(不含补考及格),且课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
除了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转专业学生还需满足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领导以及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并于2015年12月18日之前将《湖北师范学院转入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1)、《湖北师范学院转专业计划人数汇总表》(附件2)和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3)纸质版送往教务处学位管理办公室。
2、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2015年12月22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转入学院工作方案(包括各转入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等)。
3、转专业学生申请:2015年12月23日——12月28日,由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湖北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转出学院审核后由学生本人交至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4、转入学院统计转专业学生信息及命题:2015年12月21日——12月28日各转入学院统计转专业学生信息后送往教务处,并组织相关老师按照《湖北师范学院试卷命题要求》进行出卷。
5、公布考试学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30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由各转入学院负责)。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报名转专业学生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6、组织考试: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学生携带身份证、考试证和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试。
7、转入学院审核: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转入学院对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湖北师范学院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档(签字盖章)送往教务处学位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流程
1、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和转入学院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在教务处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学校将组织复查。
3、公示结束后,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周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五、其他事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转专业工作,优化考核内容和方案,规范程序,细化管理,严格审核。
2、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违规违纪、暗箱操作。
3、各学院要对转出学生做好引导咨询工作,要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和了解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前景,杜绝盲目转专业现象。
4、学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查询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相关的学习课程。学生填写申请表前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申请转入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被批准转专业者,不得申请转回。
5、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考试,否则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转入学院将审核其期末成绩,对于未达到转专业规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转专业。
6、转入学院负责落实对转入学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的指导,帮助学生按转入专业修读计划选课、补修和免修。
附件:1、《湖北师范学院转入专业考试科目汇总表》
2、《湖北师范学院转专业计划人数汇总表》
3、《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4、《湖北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湖北师范学院经转出学院审核后转出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