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南晓院教字〔2016〕18号;详见附件1),学校将于2016年7月启动20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南晓院教字〔2016〕18号;详见附件1),学校将于2016年7月启动201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转专业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2015级本科学生,除了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休学期间的学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申请转入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入与专长相应专业能得到更好发展的学生(请按《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原则上各专业允许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分流后该专业学生人数的30%以内,并按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确定允许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生自主选择申请
学生根据学习志趣,在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见附件2)中选择专业填报,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填报。
作为特长生申请需提供能佐证具有特殊专长的证明材料。
(二)学校组织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学生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接受专业计划人数择优录取,校内公示无异议者,由教务处报送分管校长审批。
特长生录取不受转专业计划和条件限制,依据考核成绩和所提供特殊专长证明材料,经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录取。
(三)日程安排
四、其他方面
(一)转专业结果经学校正式公布后,学生不得退转或更改。
(二)转专业工作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督。
(三)教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须设置咨询电话。教务处咨询电话:86178131、86178132、86178350;各二级学院自设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