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南一律师被杀 究竟是怎么回事?!6月23日上午,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22日15时30分许,当地一律师事务所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查,死者为该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某(男,
6月23日上午,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22日15时30分许,当地一律师事务所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查,死者为该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某(男,56岁,衡阳市雁峰区人)。目前,市局和分局已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正在全力开展侦查。
早前,湖南衡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并称嫌犯仍在逃,警方正抓紧侦办中。
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蔡熙中也表示,“目前公安已介入,凶手还未抓到。”
律师在办公室被杀的消息,昨天已在湖南法律界广泛传播。
多名律师在微信朋友圈中称,金钟死亡时,身中数刀。“6月22日下午4点20分(衡阳)市律协接南舫所报告,一位律师倒在办公室不省人事。接报告后,秘书处同志立即赶往律所,120、110均已在现场,经确认是金钟律师在办公室非正常死亡。”
湖南衡阳律师廖曜中告诉澎湃新闻,他1997年7月认识金钟律师,“他为人低调,经常以办公室为家。他的性格很温和的,很少与人为敌的。”曾与金钟同所执业的律师罗万里对金钟的印象是,“他为人很谦和。”
金钟律师博客曾自我介绍,他执业“十九年来”,“先后担任100余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仲裁案件、仲裁案件共计800余宗,办理非诉讼案件10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擅长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曾多次被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和“优秀律师”。系衡阳市律师协会非诉讼委员会委员,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爱上了律师这一职业。一九八九年起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而今更是酷爱律师职业。爱——是因为律师可以为民请愿,仗义执言;酷爱——是因为律师在执业中不但可以依照法律、根据事实、据理力争,敢言当事人不敢言之言,同时还可以让自已学会更多知识,丰富自己的人生。”
金钟律师写道:“于是,我一次次从书店里抱回有关法律法规、法理、案例等法律方面的业务书籍,白天工作,晚上挑灯夜读,然后将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起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同仁的优点,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一九九三年取得律师资格。自执业以来,能热忱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案,忠于职业,恪守职业道德,经常与同仁讨论,研究律师在开展业务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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