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1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宣判 事件始末最新消息!6月12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未满12岁男孩骑行ofo共享单车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
事件回顾
2017年3月,11岁男孩小高在路边寻找到一辆密码锁可直接按开的ofo共享单车,与3位小伙伴一同骑车出行。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轧,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静安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驾驶员王某在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次要责任。
男孩未满12周岁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小高父母向静安法院提起诉讼,将ofo公司、肇事司机王某、肇事客车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经法院释明,两原告同意在该案中先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再另行起诉ofo公司。2018年,静安法院就交通事故赔偿案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向小高的父母赔偿55万余元。同年,两原告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再次将ofo公司诉至静安法院。
ofo公司有没有责任呢?网友一度吵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