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1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宣判 事件始末最新消息!6月12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未满12岁男孩骑行ofo共享单车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
有网友觉得,ofo确实有管理上的责任。
认为ofo没错的也大有人在。
还有人认为,家长更该反思下自己的问题。
6月12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争议焦点一
被告拜克洛克公司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存在过错?
小高的父母认为,拜克洛克公司的APP上、车身上均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告知受害人不得骑行,加上机械锁易于被手动破解,具有安全隐患。
被告拜克洛克公司认为,涉案自行车事发当天不存在缺陷,且APP注册协议中特别提示用户不满12周岁不得使用自行车,被告不存在过错。
上海静安法院认为,涉案ofo共享单车的锁具设计未达到有效阻却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依通常方法使用其车辆的合理标准,所以拜克洛克公司对于受害人骑行涉案ofo共享单车因交通事故伤害致死的发生存在过错。
争议焦点二
被告拜克洛克公司对其车辆未尽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上海静安法院认为,被告拜克洛克公司对于涉案ofo共享单车未尽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增加了受害人遭受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的风险,最终也实际发生了损害后果。因此,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还认为,两原告作为小高的监护人,在对小高的日常行为教导、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保护等监护职责的履行上,存在严重的过错。
赔付金额为何760万变6.7万?
父母索赔760万,为何法院只支持6.7万元?静安法院给出了解释。
静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德宏审判长:
是基于2017年的案件总损失金额计算出来的。我们认定北京拜克洛克公司要承担10%的责任,按10%计算,就得出了这么一个赔偿金额。
对于法院的判决,各位网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