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无罪被羁押3076天 不服抚慰金仅五千具体事件最新消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南昌中院所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在人身自由赔偿金方面没有什么异议。
对于车辆赔款,法院认为,该车并未移送到南昌中院,而判决的时候这辆车也没有进行单独的处理,所以并没有侵犯黄志坚的合法财产权。
至于精神抚慰金,那是对对方造成严重后果,不过黄志坚并未提供证据来证明其有“严重后果”的情形,但是毕竟关押了这些天,酌情支付5000元。
缺舟: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能让黄志坚信服,他对于车款以及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都不服决定上述。
精神抚慰金:他认为相关方没有认识到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意义
所以进行上诉。
车款:
前有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车辆的事实,后有判决书没收黄志坚个人全部财产,自然也包括涉案车辆。
至于涉案车辆是否随案移送是办案部门内部协调问题.
黄志坚依法可以向扣押的公安机关或者作出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被申请人行使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