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到底是什么情况?用户起诉抖音和微信读书侵犯个人隐私案件有了新进展。据央视新闻报道,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在微信读书中,微信好友之间的读书信息默认开放,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微信读书中的信息组合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微信读书迁移微信好友关系、默认向未关注的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等,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微信读书没有征得原告有效的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同时,法院认为,用户对于其读书信息可能存在不愿被他人知晓的期待,也可能存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等积极利用的期待,不同用户对于读书信息的隐私期待有所不同;原告阅读的两本涉案书籍不具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故该案中对原告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法院判决,腾讯回应红星新闻称,尊重法院判决,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2019年5月底,腾讯收到该案诉讼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确认相关功能已在之前进行了迭代优化,优化后的版本更加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并对相关社交功能进行了强提示。未来,微信读书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红星新闻记者今天下午也联系到黄某的代理律师、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熊律师称,由于工作安排,他今天并未出庭,但仔细看过了庭审笔录。“我们诉讼里面没有提赔偿请求,只要求停止侵权和赔礼道歉,这个法院都支持了。”熊律师表示,作为原告将尊重法院判决,如果腾讯公司认为这个案件到此为止,作为原告也不再上诉了,“但关于法院说理部分‘不支持侵犯隐私权’,在学理上不能认同,对这个案件的保留意见,后面他将通过学术交流的方式来实现”。
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被判赔偿5000余元
抖音表示将提起上诉
另外,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将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