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男子处理父亲遗物扔掉饼干盒 环卫工打开一看吓一跳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行为将构成侵占罪。
一般来说,原物主将自己不需要的,认为无价值的物品,或者即便是一些有价值的财物,只要原物主明确表示放弃占有以及所有权的。在法律上来说,这些物品即成为无主物。
虽然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先占制度,但从实践中来说,事实上存在着先占原则。由于原物主抛弃的物品成为无主物,则先捡到的人可以按照先占原则据为己有,并取得所有权。
不过,本次事件中的现金和存折的金额高达16万,并且通过视频也可以看出,凌先生对于现金和存折并没有处分、丢弃的意思。
如果凌先生是将父亲存放于旧月饼盒中的现金和存折,有意识地置放于柜中,只是因为一时疏忽忘记拿走,只是暂时失去财物控制的,就属于遗忘物。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行为将构成侵占罪。
而如果凌先生原本并不知道月饼盒中有现金及存折的存在,由于没有仔细检查清楚月饼盒,因为一时疏忽,连同柜子误扔至街边。
从而导致现金和存折脱离了凌先生的控制和占有,此种情况应被认定为遗失物。
我国《民法典》第314条明确规定了,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的,原物主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拾得人返还被占有的财物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当然,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故此,环卫工人罗先生在发现现金和存折后,向班里汇报的做法不仅值得赞扬也十分妥当,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