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拉利司机追尾骂人被拘:车是租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广州天河警方针对近日接报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后续警情迅速开展核查。
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8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法拉利追尾一辆马自达,马自达车主陈先生称,在等交警来的过程中,对方就开始进行辱骂,交警还没有赶到,法拉利女车主就先走了,双方交换了电话,随后,对方发来了一些辱骂的信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