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赵薇资本布局超20年 内幕曝光简直太可恶了!8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文称,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涉多起证券纠纷
新证券法出台,“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
这场声势浩大的收购就此停摆,也迎来了监管的处罚。证监会指出,龙薇传媒的行为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市场禁入、罚款、投资者起诉接踵而至。2019年1月,140名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涉案金额最高者超一千万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薇败诉,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赵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彼时,案件原告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类案件因为索赔时效长达3年,“为了降低索赔规模、延缓付款时间,被告上诉也是常见的诉讼策略。”
同时,万家集团放弃了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投资者损失惨重,赵薇本人却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就此事件,在2019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指出,“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赚了几十个亿,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70万元!”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并加大了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60万元(未发行证券情况下)或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已发行证券情况下)的罚款,提高至最高可处2000万元或募集资金的一倍罚款;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提高至最高可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
仍是龙薇传媒最终受益人
名下有14家关联公司,已被冻结千万股权
天价收购案之后,赵薇就退出了龙薇传媒的管理层。不过到目前为止,赵薇仍持股95%,是龙薇传媒的最终受益人。
8月26日晚间,赵薇突然登上热搜,相关作品被除名、微博超话被封。天眼查APP显示,赵薇目前名下共关联14家企业,包括赵赵(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芜湖东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资本版图涉及影视、文娱、投资、科技等。
1999年12月,赵薇投资成立了上海欣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赵薇哥哥赵健担任该公司监事职位。这两家公司均由仲盛房地产关联公司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此后,赵薇的资本布局也逐渐扩大,大多通过亲人进行实际控股。
2002年,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林塞斯”)成立,赵薇既是旗下艺人,又是投资人之一。赵薇与其母魏启颖分别在该公司持股70%、30%。近日,普林赛斯退出多家公司股东行列,最近退出的一家公司为上海同童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实控人由赵薇变更为魏启颖。
据悉,2013年赵薇执导的电影《致青春》,普林塞斯便是投资方之一。此前因不当行为被各大品牌解除合作关系的张哲瀚,也是普林赛斯的签约艺人。
启信宝显示,赵薇母亲此前还和苏芒共同投资了北京优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1%和10%,为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
天眼查APP显示,自2017年开始,赵薇个人未再成立新公司。此后,其逐渐退出部分公司股东行列。2021年4月,除其个人影视工作室外,赵薇关联的其他6家存续状态企业有多条股权冻结信息,包括芜湖东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宝文娱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被执行人均为赵薇,股权冻结数额合计超1860万人民币。上述企业多由赵薇为大股东。
广电总局: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
8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文称,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同时,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
此外,8月26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
近期,多名演艺人员失德行为被曝光,也因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正如人民日报此前评论所言:“虚假的光环有多大,偿付的代价就有多大,要尊重‘演员’这个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