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代表建议直播打赏应设3天冷静期 为什么引争议什么原因?!这有助于引导网络直播者将精力花在直播内容上,减少庸俗、无聊直播产品的产生;同时可减少打赏者冲动之下的盲目打赏。当然为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有必要采取约束措施——如打赏者在一定期限内,累计三次对同一直播者要求冷静期内撤回打赏,可视为恶意,对其下次打赏不予撤回。
针对因网络秀场直播引起的一定负面社会影响,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舞蹈”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肖胜方认为,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有价值内容输出,而转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