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至于王女士怀疑邵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行为涉嫌敲诈,陈亮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不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只要索赔金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并不违法。只有以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声誉相威胁,索要远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金额,才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王女士说,去年7月,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的黑龙江男子邵某向她订购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烧白(即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总价4500元,说是单位团购。来了笔大生意,王女士很高兴,因为是现做现卖,她让对方等了几天。不久,王女士将150份扣碗做好后用真空包装发货,但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她没想到这给她引来巨大的麻烦。
三无产品被判十倍赔偿
去年9月,王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她被邵某起诉了,对方称她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求退还4500元货款,且按货款的十倍金额予以赔偿。一家人顿时懵了。
王女士说,她家微店开了好几年,口碑一直很好,此前售卖的各种食品,包装上都按规定标注了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次顾客要的150份扣碗,因为是新推出的产品,而且量多时间紧,她来不及准备有上述信息的标准包装。粉蒸肉和烧白是用一个土制小碗盛放,外面用一个真空透明袋密封包装;风豆豉回锅肉用一个金色铝箔餐盒密封,并粘贴封口包装。没想到,这成为对方的把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一审开庭,判决王女士败诉,王女士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她再次败诉。
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极目新闻记者在二审判决书上看到,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在上诉时称,那150份扣碗不是预包装食品,而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散装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合法。但法院认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法院支持原告邵某的诉求,判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退还货款并予以十倍赔偿,加上案件受理费,王女士家一共要掏5万余元。
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4月20日,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邵某2019年就盯着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150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散装食品也要有标签
极目新闻记者发现,上个月,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林先生以9.9元网售父亲自制的酸菜,被买家投诉为“三无产品”并索赔1000元,父亲难过得流泪,后来买家撤诉。
20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他们此前并未接到关于“毛妈妈”产品的相关投诉。如果包装上不注明相关生产信息,确系“三无产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出售散装食品,但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王女士怀疑邵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行为涉嫌敲诈,陈亮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不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只要索赔金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并不违法。只有以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声誉相威胁,索要远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金额,才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王女士的婆婆在做美食
尚未付款准备继续上诉
4月20日,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并没有执行判决,还准备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我们做这个,除了养家糊口,也是为了推广重庆传统民间美食。我们家做这些东西都是实实在在的,按照祖祖辈辈的传统工艺做出来的,没有添加防腐剂或其他添加剂。邵某也只是说我家的东西没有标签,并没有说质量有任何问题。”王女士说,“本来利润就比较薄,败诉后家人知道后很心疼和难过。”
王女士的婆婆也哭着说:“太难受了,我们一家人这么辛苦。”在网上,不少网友对一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购买“毛妈妈”的食品表示支持。
无论如何,在经历这件事后,王女士有了更多法律意识,在那之后出售的所有食品,都有严格的包装和标签。“这个事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教训。希望千千万万做食品的朋友,一定要重视这个标签问题,免得被职业打假人盯上吃哑巴亏。”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