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4月6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澎湃新闻从重庆高院获悉,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波、叶诚尘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害人的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
一审认为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
重庆市五中院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庭审的焦点之一在于叶诚尘的主从犯问题,辩护人认为叶诚尘是从犯,但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地位相当。
一审判决书载明,法院认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后,在叶诚尘的逼迫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的两名亲生无辜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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