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坠亡姐弟生母:死刑复核是重中之重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5月11日,“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针对死刑复核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
关于二审被判处死刑后能否继续上诉,李富民表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他说:“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重庆姐弟坠亡案,如两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对于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但申诉期间不停止生效判决的执行。申诉被驳回,仍可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
宣判死刑到执行死刑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李富民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死刑需按以下程序进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后,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李富民表示,《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死刑复核期限均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死刑复核期限一般1-2个月,个别案件期限可能更长,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