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店员误将19件金饰当废品送大爷 店员误将19件金饰当废品送大爷!近日,安徽六安的一黄金店店员陈某整理杂物时,误将19件黄金耳饰当废品,赠送给一位老大爷。随后,民警顺利找到拾荒老人,老人带民警来到一堆废品前成功找回金饰。原来,老人接过纸盒并未查看,直接拿回住处等着第二天送到废品站变卖,幸好民警及时找回
在民警的帮助下,黄金店才及时挽回损失。那么,在本次事件中,由于店员的错误操作引发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呢?拾荒老人可以不归还黄金饰品吗?如果老人已经把东西卖出,店员是否会承担责任?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强律师的专业解答。
问题一:由于店员的错误操作引发的赠与行为有效吗?
首先,店员由于错误认识,将黄金与其他杂物一起赠与拾荒老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负责售卖商品的普通店员没有代为处分商品的权利)。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基于该无权处分行为的赠与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时的赠与是否发生物权效力取决于真正的权利人是否追认。通俗地讲就是店员的赠与不会使得拾荒老人取得对黄金的所有权,除非真正的权利人(例如店主等)同意这项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