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上8天班辞职要公司赔偿100万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7月19日据报道,李某系成都一运输公司员工,月薪4千,包住宿。入职工作仅8天,他以生活条件差、公司不肯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公司与其结算600元工资。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辞职非用人单位或社会原因造成的失业,其工作8天要求整月工资本就是无理要求。其辞职时仅49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尚余11年,年富力强,无身体、智力残疾,完全可以凭付出劳动赚取报酬。其不愿劳动还要求赔偿,企图不劳而获。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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