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重大过错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配偶不知情,婚内炒股大额亏损,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理,近日北京高院一则裁判案例或可给予警示。
刘某分4次支付了上述款项。其中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同年3月12日,刘某再次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23日,刘某向范某转入房款90万元,4月8日,刘某转入房款60万元;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转款1万元。
上述资金除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及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外,范某还将其用于股市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