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让员工贷款给企业 涉1000多万 究竟是怎么回事?李亚律师分析,企业让员工贷款给企业使用,如果企业是用于经营使用,没有溢价收益,且吸收资金不是常态,不能认为是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但存在的风险在于员工要承担企业无法偿贷的损失。
日前,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多位员工向红星新闻反映,该集团从2019年至今,一直让员工向郑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供企业使用。贷款时,育人集团称集团已与银行达成协议,每人可以“装修贷”名目贷款10万~15万元,集团每月将利息随工资发放给员工,员工再将利息还给银行。原本贷款期限是一年,到期后,集团帮助员工做了三年续贷。
有员工称,育人集团存在拖欠利息情况,自己“已为集团垫付7个月利息。”目前,大多数员工贷款没有到期,但有个别人贷款已逾期,甚至影响个人征信。据集团内部文件和员工统计显示,有贷款的员工有百余人,贷款总额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