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媒体:宠物伤人悲剧不该再上演 内幕曝光简直太意外了屡屡让人忧心的惨剧还是发生了。一名2岁幼童小区内遭烈犬撕咬致伤,且是在居民社区内。
我们坚决支持对涉案养犬人严厉惩罚。在人的生命安全面前,这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我们的基本责任。绝不应容忍将社会安宁置于危险之地的养犬行为,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思考和追问,现有养犬管理法规的修订完善是否能跟上现实生活的变化;面对涉犬违法行为,是否有足够的专业力量能及时予以查处,以及如何实现人与宠物的和谐共生?
根据相关统计,中国养猫养犬家庭数即将突破8700万户。可以说,养宠行为已全方位覆盖了都市、城镇甚至乡村。然而,面对这种快速变化,我国宠物饲养管理却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还缺乏国家层面对养宠行为进行管理的专项立法,主要是新《动物防疫法》中增加了“犬只应当佩戴犬牌、系犬绳”等规定,并要求“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而日常的养犬管理,则主要是由各地制定地方性的养犬管理条例并落实执行。
各地当前普遍的做法是采取分类分级的管理体系,将行政辖区分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和养犬一般管理区(非限制区)。在严格管理区,会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对饲养的犬种也有明确的禁养要求;而在一般管理区,约束力则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没有约束。这导致后者成为犬只伤人、狂犬病传播的高发区。
更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很多早先为非限养区的区域也逐渐成为人口稠密的市区,如果管理等级不能适时调整,则易导致恶犬伤人事件。
此外,对烈性犬的饲养限制,也有细化和从严的必要。事实上,罗威纳伤人事件并不鲜见,但我国目前对这类猛犬只是根据管理区域等级做出限制,安全隐患很大。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限养”或“禁养”犬种。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期待后续处理能给被伤害者一个公正回应。同时,在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及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养宠行为日常管理及如何面向公众开展安全接触犬只等伴侣动物的科普教育,都值得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