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夫妻二人为求子前往医院检查备孕成功后却产下夭折猫叫患儿是命运的不幸还是医院产前检查的欠缺案情回顾朱先生与王女士是一对90后夫妻,育有
夫妻二人认为
被告南昌某三甲医院漏诊朱先生外周血染色体的检查,作出错误医嘱,导致两原告错误自然受孕。被告景德镇某三甲医院没有发现或提示朱先生外周血染色体检查未做,亦未告知两原告需做介入性产前诊断,在两被告的共同漏诊下,两原告错误分娩,生下夭折患儿,造成两原告巨大经济损失和身心创伤,两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鉴定分析认为
两原告首次至被告南昌某三甲医院优生优育遗传门诊就诊,据门诊病历记载有不良孕产个人史。被告南昌某三甲医院未对男方进行外周血染色体核型检查并告知孕妇孕期必须进行羊水穿刺产前诊断检查的重要性,存在医疗过错。
被告景德镇某三甲医院在对孕妇王女士整个孕期的产前检查中,存在对不良孕史孕妇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的医疗过错。
两被告的上述过错致使孕妇丧失了适时终止妊娠避免错误生产的机会,但据王女士陈述,在孕34周时,景德镇某三甲医院主治医生发现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建议其到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王女士未遵医嘱执行,再次错失了明确诊断终止妊娠的机会,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两被告的医疗过错在王女士错误生产的损害后果中,过错原因力评定为同等原因。
法院审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主张,结合鉴定意见,法官与医方进行了深入交流,指出原告孕前及产前前往医院检查,目的就是为了优生优育,与医方建立孕前及产前诊疗服务法律关系,享有优生优育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医方在孕前及孕期产检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注意及告知义务,造成原告怀孕并产下有遗传疾病的患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被告南昌某三甲医院同意赔偿原告40000元,被告景德镇某三甲医院同意赔偿原告35000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医方应尽到检查、关注及告知义务
为孕妇提供全面的产检服务
孕产妇及其家属
也不能因求子心切
而忽略可能存在的风险
应积极接受孕检产检
听取医方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