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子纵火伤人 在地窖藏匿2个月被捕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据湖南新化警方消息,当地警方于10月20日凌晨4时,在新化县科头乡湖霞村肖某莲家中,将一名此前纵火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随后,李某娥、刘某英、邹某领及邻居肖某莲等4人,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批捕。据此前媒体报道
新化县警方称,事发后,犯罪嫌疑人逃离案发现场,新化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机制,刑侦大队等专业警种及洋溪等相关派出所集中优势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察。
警方披露,因山林茂密、地形复杂,邹某友利用其对地形熟悉的优势,在部分亲友的帮助下藏于密林之中。新化公安迅速组织数百警力以及当地乡、村干部进山搜捕,在各进出口设卡盘查,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昼夜蹲守,同时对邹某友亲属及附近村民进行走访、宣讲政策,敦促其投案自首。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专案民警于10月2日凌晨4时许,在湖霞村肖某莲家中将犯罪嫌疑人邹某友抓获归案。随后被抓的还有李某娥、刘某英、邹某领、肖某莲4人。被害人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案发后,当地警方做了大量侦查及保护被害人工作。
经查,邹某友潜逃期间,其亲友李某娥、刘某英、邹某领及邻居肖某莲等人明知邹某友是在逃犯罪嫌疑人,仍为其藏匿提供帮助,或帮其在山上挖地窖用于躲藏,或为其提供住所、食物等,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对邹某友的抓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月17日,新化警方依法向5名犯罪嫌疑人宣布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邹某友涉嫌故意杀人罪,邹某领等4人涉嫌犯窝藏罪。警方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