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 到底是什么情况?近日,浙江大学给予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引发热议!
7月21日,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后,浙江大学对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决定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对于校方处理意见引发的争议,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长应飚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就对努某处理意见形成的依据和标准,浙江大学将尽快公布说明。
律师表示,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努某进行处分明显不妥,强奸罪明显不是违纪,而是犯罪。违纪、违法及犯罪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明显不一样的。
浙大学生涉强奸案获刑,校方称尽快作出说明
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