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蕾拉小姐>奇闻异事 >   正文

花40万请主播带货只卖出3000元 到底是什么情况?

导读:花40万请主播带货只卖出3000元 到底是什么情况?2019年双十一当天花费40万元服务费请主播带货,四场直播后却只得3000元销售额,企业随后将直播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都没有异议,但是对于违约责任各执一词,森森公司认为平台未与其协商更换主播,新主播流量与收取的服务费不匹配,要求退还服务费,商家认为已提前告知原定主播档期冲突,更换新主播系双方认可,且《直播间推广协议》未对销售额不达标约定违约责任,服务费不应退还。

在分析《直播间推广协议》后,法官发现该份协议双方只约定预期销售额、销售额达标后的提成比例,但并未约定销售额不达标情况下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也未对不同流量层级主播的服务费进行约定。最终,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调解,麒麟公司退还部分服务费给森森公司。

江北区人民法院提醒,网红带货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理性合作是第一条。商家签订合同要慎重,对新行业的业态要有基本了解,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迷信网红的粉丝数目和带货能力,以免遭受损失。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