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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学生刺死滴滴司机案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到底是什么?

导读:大一学生刺死滴滴司机案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到底是什么?9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常德“大一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杨佰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9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常德“大一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杨佰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大一学生刺死滴滴司机案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到底是什么?

此前报道,2019年3月23日23时40分,常德滴滴司机陈红将乘客杨佰淇送达常南汽车总站附近,杨佰淇趁陈红不备,用网购匕首连刺20余刀致其死亡。案发前,19岁的杨佰淇是湖南某技术学院大一学生。同年4月28日,常德警方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有抑郁症,属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事发48天后,2019年5月9日,杨佰淇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此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1月3日,该故意杀人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在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杨佰淇只说了一句话:“请法庭依法判决。”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在庭审之后,因被告家属不同意赔偿等原因,被害人家属撤销民事诉讼,他们希望重判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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