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月24日,山东一业主购买精装房,收房时发现房门少了半截,进卫生间一看当场愣住……
《中国消费者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哈尔滨的宋先生花570多万全款购买了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的精装房,面积为200平米,开发商一再向他保证,实际房屋的装修样式、用的材料和样板房是一样的,结果交房的时候宋先生傻眼了:卫生间的门大于门框导致无法关门,墙壁和吊顶多处开裂,卧室的地板一踩,缝隙里就会冒出灰,光是双方签字确认的问题就有一百多处。
按照我国《合同法》148条的规定,若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买房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是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卖家来承担,以房屋买卖来说,若是交付的房子质量没有通过验收,无法让买房者安心居住的话,他们就可以解除买房合同。
但是在操作中,精装房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装修材料类型过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又很快,所以精装房到底装修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难以有统一的标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初步规定:若是没有特别说明的,样板房就是精装房的交付标准,但做了说明的除外,于是一些有"头脑"的开发商,就会在样板房中标明:"仅供参考,不是实际交付标准",这样就不涉及到虚假宣传了,但部分开发商没有把这个说明标注在显眼的地方,购房者没有看到,就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