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京女大学生案主犯提出无罪上诉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此外,2019年5月,被告人洪峤指使被告人祁文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价值人民币18000元)。
7月2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受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处获悉,他今天早上从法院得知,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上诉。
李先生称,三个人中,洪峤提出上诉是认为自己无罪,另外两人提出上诉的原因系认为一审量刑过重。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今年7月7日上午10时,该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