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南汝州怪鱼捕获!为一雄一雌两条 内幕曝光简直太意外了!8月27日,《紧急呼叫》从河南省汝州市中央公园管理方获悉,云禅湖出现的“怪鱼”已被捕获,确认为一雌一雄共两条外来生物鳄雀鳝,系工作人员连夜在涵洞中找到,两条鱼体长约为70厘米和90厘米。
“锁定”怪鱼,尚未抓获
汝州市政府官网显示,城市中央公园全长5.5公里,占地面积283万平方米。公园包括北部森林公园、中部广成公园、南部湿地公园三部分,自北向南形成云禅湖、丹阳湖、望嵩湖、天青湖、鹳鱼湖等五个湖区。
有媒体报道,7月15日,园方首次组织捕捞作业,由于湖体面积过大,水下情况相对复杂,所以并没有将其抓获。
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对央广网记者表示,自社交媒体平台出现“汝州市中央公园疑似出现外来入侵物种鳄雀鳝”的视频以来,公园运维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设备,采取三管齐下的抓捕措施:安排人员携带声纳设备和抛网进行全湖搜寻;联系专业捕鱼机构(人员),采用专业设备,对疑似鳄雀鳝进行抓捕。由于云禅湖湖底水草繁茂,且存在地下顶管等复杂设施,难以确定这条“怪鱼”位置。
“现在湖水抽干了,‘怪鱼’躲藏的管道与下游的湖相连,救援队正在想办法将管道内积水抽干,尽快抓到它。”现场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
他称,目前,这条“怪鱼”的位置已被锁定,当地虽然在下小雨,但不影响作业,三支救援队的工作人员已经携设备进入到管道,但“怪鱼”尚未被抓到。
对于网友担忧的“抽出的湖水去哪了?是否造成浪费?”等问题,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告诉记者,园内五湖依地形而建,水系贯通,五湖相连,不会造成水浪费。
公园管理方:专家推测疑似“人为放生”
为何这条疑似鳄雀鳝的“怪鱼”会出现在河南汝州的一个人工湖?
“鳄雀鳝的扩散大部分还是人为传播,汝州发现的这条‘怪鱼’,可能是被人购买养殖后放生到湖泊里的。”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岗位科学家顾党恩说。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经相关专家推测疑似“人为放生”。
顾党恩表示,目前,外来鱼类从国外引入到我国主要有两种途径——水产养殖和观赏渔业。由于鳄雀鳝体型较怪异,满足人们的猎奇需求,是观赏水族的常见种类,再加上不适合食用,我们国家的鳄雀鳝很大可能是作为观赏鱼引进的。
据了解,在养殖水体中,目前鳄雀鳝数量并不少,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由于繁殖量大,线上、线下都很容易买到,价格也相对便宜。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鳄雀鳝”,发现一条鳄雀鳝幼鱼十多块钱就可以买到。
今年8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外来物种防控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81条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前媒体报道,汝州警方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涉及违法会移交公安。
专家:应四个阶段防控外来物种
媒体报道称,鳄雀鳝是肉食鱼类,最长可以长到3米多,具有极强破坏性。如若放到天然水域,会对当地的水体生态系统带来灭顶之灾,“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它几乎通吃”。
顾党恩称,鳄雀鳝进入水体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危害粮食安全,一旦进入养殖水域,鳄雀鳝的捕食作用会导致养殖种严重减产甚至绝收;二是危害生态安全,鳄雀鳝对本土水生生物的捕食作用,可以直接导致本土鱼类等水生动物种群的急剧下降甚至灭绝,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三是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在极端情况下,鳄雀鳝对人类有一定的攻击性,但不用过于恐慌。
顾党恩认为,外来入侵水生生物的防控一直是个世界性难题,由于水体的隐蔽性较强,一般很难发现,也很难进行精准定位。对外来物种(外来水生动物)的防控和管理可以在其引入、建群、扩散和入侵四个阶段采取针对性措施。
他还表示,在引入阶段加强防控,遵守生物安全法规定,不引进非必要的外来物种,不传播和携带外来物种,外来物种引种前要做好生态风险评估;另外,养殖的个体本身不会形成危害,养殖逃逸、人为放生和不规范的增殖放流使外来物种进入自然界后会造成危害。因此,要避免外来物种进入自然水域,除了做好养殖管理以外,还要加强对公众的科普,做到不放生和丢弃外来物种。
顾党恩认为,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环境遭到破坏会促使外来物种的扩散,因此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还应该保护本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健康。对于已经形成入侵的外来物种,想彻底清除几乎不可能,如果全社会能共同参与治理,从身边和自我做起,肯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他表示,对于危害渔业生产和生态安全的高危入侵水生动物,应加强监管,杜绝非法引种和买卖,从源头上阻断其传播,从而达到预防目的,这也是目前最高效、最经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