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南两人穿和服就餐 阿姨劝阻遭怼 原因竟是这样简直惊个呆!似乎从这个解释上来看,穿着和服的两人确实和这个不沾边。可能有人会认为,他们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就是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这种说法就有些过度主观了。
有网友认为,穿衣自由,他们并没有打扰别人,也没有在特殊地点。特殊时间去穿这个衣服,再加上她们所说的确实是事实,这就有些过度敏感了,没必要太在意形式上的变化。
也有网友认为:不管什么原因,出门穿着这种服饰就应该视为挑衅,应该报警,这是寻衅滋事。
那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一下这件事。想必前不久那位和服女孩的事情很多人还没有忘,吵得沸沸扬扬,同样引起了很多的讨论。那我们就从治安管理法和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的解释。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似乎从这个解释上来看,穿着和服的两人确实和这个不沾边。可能有人会认为,他们穿着这件衣服出门就是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这种说法就有些过度主观了。
相反,女子路人看不惯两人,拿着棍子上前指责,如果没有店家在中间阻拦,似乎很可能就要上手,一旦双方发生冲突,造成群众围观。实事求是地讲,这属于无事生非,破坏公共秩序的一种。
每个人的喜好不同,看到这样的场景,我相信大多数都会气愤,但真正的爱国应该理性,真正应该阻拦的是店家,而不是路人。店家完全可以拒绝接待,她也有权拒绝接待。
之前《人民日报》评论指出,爱国不仅是一种情感,还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首先是运用理性的能力;当下中国,法治是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爱国的激情才不会成为“糊涂的爱”,导致盲目的冲动和偏激的行动,演变成同胞之间的相互争斗。
“糊涂地爱”不是爱国,那些违反法律、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其错误不仅仅只是“糊涂”,有的已经发展成为违法犯罪,甚至可能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这哪里是什么“爱国”,而分明是十足的“害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