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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8万元代写论文被“放鸽子” 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不予支持

导读:男子花8万元代写论文被“放鸽子” 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不予支持!经法院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济南某文化公司基于无效法律行为取得的服务费8万元,应当予以返还。

济南一市民小张为晋升职称,找到论文代写机构花8万元代写论文。但是直到公司职称评比结束,小张也没有等来论文……一怒之下,小张将该公司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服务费8万元及利息。

男子花8万元代写论文被“放鸽子” 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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