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正处于死刑复核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尚未最后核准劳荣枝死刑。大皖新闻日前报道,2023年3月22日下午,最高法劳荣枝案死刑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劳荣枝案进入最后的死刑复核程序。
劳荣枝最后获得“生机”的可能性有多大?该案一位代理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因有相关纪律规定,暂时不便透露复核阶段的沟通细节,也不便于对结果做预测。该律师表示,最高法设立死刑复核庭的目的就是要少杀、慎杀,复核结果出来后将对外公布。
对于中国死刑复核案件不予核准的比例,目前尚未见官方发布权威数据。界面新闻咨询多位具有十年以上办案经验的律师获悉,死刑复核阶段,最高法不予核准的情况很少,律师普遍认为比例在10%以下。
2014年,南方周末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进行解析发现,样本中出现5份不予核准死刑或部分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例,以此统计死刑的不核准率为3.3%。报道称,“实际的不核准率要更高一些,据记者了解不超过10%。”样本中没有核准死刑的案例,主要在于对政策的把握上,最高法院更为慎重,可以不杀的,坚决不杀。
曾任王书金案代理律师的朱爱民告诉界面新闻,他从业数十年尚未遇到死刑复核不予核准的情况。在王书金第一次被判处死刑的2013年,最高法承办死刑复核的法官曾联系他沟通案情,听取辩护律师意见。2020年12月22日,王书金案重审二审宣判,王书金被判处死刑,进入死刑复核阶段,但再未有法官联系他,此后直到2021年2月2日,他才从媒体上看到王书金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朱爱民介绍,根据修改过的刑事诉讼法,最高法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015年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规定,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也可以由合议庭其他成员或者全体成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复核终结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
界面新闻梳理2015年至今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数百份死刑复核裁定,发现至少有6份不予核准的裁定书。其中3份判决涉及贩卖毒品罪,2份判决涉及故意杀人罪,1份涉及抢劫罪。
贩卖毒品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均为两人,一人被核准死刑,另一人不予核准。比如,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朱日上贩卖、运输毒品、王磊贩卖毒品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中,最高院核准了朱日上的死刑判决,但认为“王磊在同宗毒品犯罪中的罪责相对小于朱日上,对王磊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撤销其死刑判决,改判为死缓。
在两份涉及命案的死刑复核案件中,命案死者均为1人,且被害方存在一定责任,或系“琐事纠纷”引发,未见“情节恶劣”一类的表达。
比如,在《被告人邬平故意杀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中,最高法认为,“被告人邬平因琐事纠纷,持刀不计后果捅刺他人身体,明知他人要害部位受伤后,放任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认定的邬平故意杀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本案系朋友间酒后因琐事引发,被告人邬平能认罪坦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另一起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定中,最高法认为,“被告人依热斯别克·阿依提巴依持刀捅刺他人身体要害部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热斯别克·阿依提巴依致人死亡,且系累犯,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考虑被害方对引发案件有一定责任,依热斯别克·阿依提巴依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相比之下,在劳荣枝案中,其被控从1996年到1999年的4年间,和法子英先后作案4起,共造成7人死亡。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辩称,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胁迫才实施的犯罪,向受害方道歉,但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一位资深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虽然死刑复核阶段没有规定时限,但预计最高法将在2个月发布劳荣枝死刑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