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于振甲最后结局 天下长河于振甲结局是什么?!《天下长河》于振甲是真实人物,本名叫于成龙,生于清崇德三年,享年六十三岁。近期,讲述康熙帝为治愈黄河水患的电视剧《天下长河》热播,引起广大观众的广泛好评和讨论。其中剧中每晚都会打坐一段时间,回忆起当天自己所做的一切事宜的于振甲(于成龙)一露面就给观众留下印象,更是被靳辅说是榆木脑袋。
而就在大于成龙做直隶巡抚,小于成龙就在大于成龙手下当知州。也就是电视剧中《天下长河》中的于振甲。小于成龙是清朝的封疆大吏,干到河道总督。小于成龙生于清崇德三年(明崇祯十一年),出生地为辽东盖州。康熙三十九年农历二月二十七日卒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享年六十三岁。
小于成龙体恤民生、关爱大众的品格。既使其成为名声显赫、权顷一时的封疆大吏,依旧刚直不阿、嫉恶如仇,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深得康熙皇帝的赞赏和百姓的爱戴。直隶曾经流传很多有关于成龙的民间故事,还有一些地方曲艺作品也取于成龙事略为素材。广为熟知的《于公案》就是以小于成龙为题材编写的。
两位大小于成龙同为大清官被民间故事传为佳话
《天下长河》于振甲原型
于振甲原型是于成龙,担任过清朝直隶巡抚、兵部尚书和河道总督,与靳辅同朝为官。于振甲在二十岁时进入国子监,因大伯没有子嗣,所以于振甲被过继给大伯,三十岁步入仕途。于振甲经历了33年的宦海沉浮,为人正直,嫉恶如仇,深受皇帝的赏识和百姓的爱戴。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朝初年名臣。
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
清朝入主中原后,于成龙继续致力于应举。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四年,但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再次落榜,这年他已经三十五岁了。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兄长于化龙病故,三子于廷元出生,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上。父亲于时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汤药;继母李氏虽健,也已暮年。长子、次子上学,全家开支很大,家资因此受窘。于成龙为了养家糊口,供子上学,整日忙于家务,再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了。
顺治十五年(1658年),父于时煌病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入国子监学习,结业后准备出仕。
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合州知州。后迁任黄州府同知、知府,历任武昌知府(代),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加兵部尚书、大学士。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奉命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等遗著传世。
于成龙曾奏免荒地钱粮,放粮赈灾。善于决狱,以执法严正,不徇私情,正直清廉著称 。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所到之处,皆有政声,是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康熙帝曾赞谕道:“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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