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网友在南京地铁手机外放收到罚单 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有网友称,自己去江苏南京旅游,在地铁上因手机外放而收到“罚单”,引发关注。5日,南京地铁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进行巡逻。
为此,她还向记者发来了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开具的禁止行为告知单图片。图中文字内容提到,根据相关规定,南京轨道交通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行为。
不少网友觉得,手机大声外放的确影响他人,此举能够让乘坐环境更清爽安静,建议推广。还有网友称,自己此前乘坐南京地铁,因为没忍住喝了奶茶,也被“罚”。
随后,记者联系南京地铁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表示,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会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巡查,发现有随地吐痰、躺卧、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相关禁止行为,会开具相应的告知单。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进行罚款。所有的处理过程,都有相应的记录。如果乘客有疑问,也可以拨打南京地铁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反馈。
记者还查询发现,依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未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派发印刷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二)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三)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四)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五)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
(六)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七)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体积或者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车等代步车;
(八)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九)携带活禽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
(十)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十一)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