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女子没戴头盔被数名交警拦停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可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条例》即将“满月”,实施情况如何?
3月22日,记者跟随合肥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店埠中队交警,来到肥东县人民路和公园路交叉路口。这里位于县城主城区,人流与车流量大,记者发现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都有佩戴头盔,但仍有人未按规定佩戴,被处以罚款。
现场
两人未佩戴头盔挨罚
上午9点左右,肥东下着小雨。记者注意到,虽然早高峰已经结束,但位于县城主城区的人民路和公园路交叉路口,来往的电动车并不少。当日上午,记者将跟随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店埠中队执勤交警,参与电动车未佩戴头盔查处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