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娄星区法院发布的通报,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
4月11日上午,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被告人肖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被害人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庭审中,肖某某承认自己第一时间就知道撞人了。肖某某称,撞人时她一直在与娄底某汽车音响灯光改装店老板梁某某通话,她一度停车告诉梁某某她撞人了,梁某某要她走,她未下车查看。最终,在行驶了2100多米后,肖某某才被测酒驾的交警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