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正为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而奋斗。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名、二级学院1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31个、高职专业7个。监狱学、社会工作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学科为上海市一流学科。建立了“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并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其中博士占总数的43%。有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50余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任学校名誉校长。学校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1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余平方米,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花园单位”,蝉联11—17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