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起草的《决定草案》,拟将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12地作为试点,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起草的《决定草案》,拟将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会有什么变化?
根据人社部与财政部此前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媒体分析,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那么两险合并之后,对百姓有哪些好处?
此前有媒体分析认为,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据测算,如果生育险也参照医疗报销的标准,那么可报销金额会增加。比如在北京市公立医院的产检费用至少要5000-6000元,但只能报销1400元,个人起码承担40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医疗报销的标准,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个人只需承担1800元就可以了。
对企业有何好处?
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
昆明拟试点合并生育险和职工医保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称,全国12地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其中就有昆明市。试点方案实施期限为二年。
据了解,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记者从昆明市人社局得知,目前他们尚未收到国家试点工作方案,待具体工作方案下发后,将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参保人合法利益。
一、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个体户以上年度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即4585元。
(2)缴费困难的可按比例做基数,即4585×40%=1834元;4585×60%=2751元;4585×20%=916.8元。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缴纳,如果应发工资超过13755元的,按13755元为基数,应发工资低于2751元的,按2751元为缴费基数,
注:2016年社平工资4585元。
二、昆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单位职工:
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2、个体参保者:
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
三、昆明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再加上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2)政府补贴,对符合条件且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对选择较高缴费标准的,即:参保人选择200元缴费标准的,按每年10元标准补贴,选择200元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10元,最高给予9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参保人员,省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养老保险费(100元/年)。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8%,企业缴纳20%。
四、昆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为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起始年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缴费超过15年的,根据超过的缴费月数计发附加养老待遇。
2、男年满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参保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按15年计算,每增加1周岁减少缴费年限1年(即:男61周岁、女56周岁的为14年;男62周岁、女57周岁的为13年,以此类推)。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超过的缴费月数计发附加养老待遇。
3、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参保的,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的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时,缴费超过5年的,根据超过的缴费月数计发附加养老待遇。
4、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生活费至终年。四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