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为统筹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市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险整合,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统筹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驻我市中小学校、大中专(职)院校的市外户籍学生,以及居住在我市并持有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180元/人·年,第二档280元/人·年,城乡居民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2017年政府对居民医保按照人均460元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分担。财政补助资金扣除中央、省补助后的差额部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属扩权县(市)的由扩权县(市)全额承担,属非扩权县(区)的由市级财政与非扩权县(区)按照5:5的比例分担。目前,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已下达至市本级,市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也已拨入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