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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孩新政策深圳头胎产假可休143天

导读:  18日,深圳市卫计委解释,在不考虑生育多胞胎、难产等特殊情形前提下,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一胎可休产假143天,生育二

  18日,深圳市卫计委解释,在不考虑生育多胞胎、难产等特殊情形前提下,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一胎可休产假143天,生育二胎的,可休产假128天。这也意味着,比广东省其他地区,深圳晚育妈妈一胎产假要多15天。

  广东省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广东省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今年2月,深圳市卫计委发布了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的通告。《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比广东省其他地区要多出30天的产假。

  128天还是158天,深圳产假到底该如何休呢?最近有不少市民纷纷向市卫计委进行咨询。18日,市卫计委解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15天。”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在该条例正式修订颁布之前,该规定仍应继续执行。

  这也意味着,在不考虑特殊情形(如生育多胞胎、难产等)前提下,生育一胎,且符合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休产假98+30+15=143天。生育二胎,可休产假98天+30天=128天。其他特殊情形的,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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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二孩政策施行生育补贴诈骗持续多发

  上周,市区公安机关共接到各类报警及市民求助咨询电话80000余起,比之前一周有所减少,其中违法犯罪类警情环比有小幅下降。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电动车和扒窃拎包警情有所下降,而入户盗窃和诈骗警情则有所上升。气温攀升,市民要注意关闭门窗防盗。

  随着全面二胎政策的公布,“生不生二胎”已经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然而,不法分子也瞅准了这个时机开始行骗。今年4月,秦小姐在医院生下小孩没几天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一名女子,自称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秦小姐由于国家鼓励生二胎,有生育费补贴政策,刚出生二胎的家庭可以领取计生补贴2680元。随后,对方让秦小姐致电财政局,一名自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要通过国库银行给秦小姐转账,需要秦小姐到银行的自动柜员机进行验证。

  秦小姐来到银行柜员机前,输入了对方提供的“指定账号”,意思是“向该账号发出补贴申请”。根据电话,秦小姐按照对方提示操作,给对方转了两笔账,一笔44986元和一笔4986元。转账时对方让秦小姐不要挂电话,转完款后对方又跟秦小姐说银行系统出错,过一会儿秦小姐手机会收到转账信息,届时再将资金转回给秦小姐。可是秦小姐一直没等到资金进账的信息,再次拨打对方电话,对方手机已关机,这才意识到被诈骗。

  此类案件中,受害对象主要是新生二孩家庭,以年轻母亲为主。诈骗分子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事主在医院生育的详细信息,电话联系事主获取信任,然后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国家优惠补贴政策实施诈骗。事主没有完全了解政策相关情况,诈骗分子便趁此称政策下放财政补贴让事主按所说操作转账。一般来讲,诈骗分子会给事主一个冒充财政局的电话号码,让事主电话咨询,而不是立即让事主进行转账操作,以便降低事主防范心理。

  在事主拨打电话之后,诈骗分子再让事主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并到提款机处操作以此进行验证,在输出对方账户时,告诉事主是向这个账户发出补贴申请的序列码。当事主接到扣费短信提醒时,为了确保资金到手,诈骗分子说在某个时间段里会进行资金返还,延缓事主报案时间。警方提醒注意防范此类骗局。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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