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考综合改革采取“3+3”模式不分文理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不分文理;两依据,一参考”。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不分文理;两依据,一参考”。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将调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份。
其中,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关于考试科目与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共设置14门科目(语数外、理化生、史地政、音体美、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自身爱好与特长及所要报考高校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组织方式: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分区县统一组织;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外语科目单设的听力合格性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单设的实验操作合格性考查,由全市制定统一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和考核要求,分区县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改革考生录取机制,逐步合并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弱化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探索“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引导从学生兴趣和特长出发,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学校,不再单纯跟着学校“档次”走,成为此次多地改革方案的重点。
多地表示,录取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社会对三本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
除了第二、三批次的合并外,一些省市还提出了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比如上海、山东。海南明确,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江西还将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志愿填报方式上,浙江、山东、西藏把原来的“学校专业”方式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采用“学校专业”的方式,学生首先被学校录取,最终可能进入的不是自己选中的专业,而采用“专业学校”的方式后,某个专业对应的可能不是一所学校而是多所高校。
这也就意味着,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选择权。
虽然31个省市自治区的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发布,但离全面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不少省份明确表示,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将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在参照学习上海、浙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省方案可能会根据实际经验情况,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