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规划Ⅰ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38648元/亩;旱地/园地:319324元/亩;林地:10966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483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规划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48024元/亩;旱地/园地:124012元/亩;林地:6200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100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6478元/亩;旱地/园地:58239元/亩;林地:29119.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4559.75元/亩
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